機動車轉移業務指南
1、車主需帶齊車輛手續首先到業務受理窗口查詢機動車狀態是否符合轉移登記。
2、持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到機動車外檢區待查驗,拓車架號、拆卸牌照、照相。
3、查驗完畢后,持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機動車為單位所有的需提供單位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完稅證明、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強制保險單副本,復印備檔,并簽訂工商合同。
4、評估交易崗對車輛進行評估后,進行交易辦理收費。
5、業務受理窗口,受理業務,車管業務收費,選號牌(隨機選號系統內30選1)。
6、制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并領取。
7、2個工作日后,牌照寄遞到車主家中。
備注:提交的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提交買賣雙方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單位公章,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車輛完稅證明。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交易合同
5、機動車強制保險單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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