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公布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在用私家車免上線檢驗。也就是說,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冊登記的私家小車可享受免檢政策;在2010年8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則仍執行原來的檢驗規定。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免檢車輛范圍為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它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但不包括面包車、7座以及7座以上車輛。有些粗心的車主,卻將免檢與免審直接劃上等號,結果為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6年內免檢并不意味著完全免檢。在新規范圍內的車輛仍需每兩年申請一次檢驗標志,但如果在此期間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規定參加檢驗。
六年免檢的萬一錯過了年審怎么辦?
如果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真的錯過了年審,怎么辦呢?根據規定,機動車超過檢驗有效期未年審,處理的方式就是——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你還是盡快帶好行駛證、有效期內的強險單到德隆安檢服務大廳辦理吧。
六年免檢如何申領年檢標識
車主需帶齊申領所需的材料即可,包括行駛證、交強險副本、非車主本人及單位車輛委托代理人來辦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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